日前,合肥市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12019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337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290元,名义增长7%。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6027元,同比名义增长12.9%。扣除物价因素,2022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4.5%。
(资料图)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居前三位的分别是卫生和社会工作177035元、金融业165734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61255元,三个行业年平均工资分别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6倍、1.5倍和1.4倍。
年平均工资位列后三位的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52527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74628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4689元,三个行业年平均工资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46.9%、66.6%和66.7%。最高与最低行业年平均工资之比是3.37:1,比上年差距扩大0.29。
从增长速度看,年平均工资增速最快的三个行业依次为金融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农林牧渔业,同比分别增长39.6%、33.3%和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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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何为工资总额?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2.何为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平均工资=报告期工资总额/报告期平均人数
3.统计范围如何定义?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劳动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